sunfarstar
13th December 2010, 23:36
十二月党人来信:中国革命党【马列】总书记华侨
中国工人(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中国共产
党中央委员会建言献策函【中工建字第19号】
关于准备正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相关
法定程序的重要通知
兄弟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暨胡锦涛总书记,
中共中央纪检委贺国强书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书记,
亲爱的同志们:
为使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不受侵犯,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严肃性,为确保无 产阶级两党制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依法治国的方略不被亵渎,我们依法向贵党中央、向 胡锦涛同志 本人发出如下重要通知:如果作为执政党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央军委 主席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元旦即将到来之际,在中央电视台向全国各族人民所作的例行元旦贺词 里依然我行我 素地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把宪法规定的我国各族人民的指导思想拦腰截断的话 ,中工(共) 中央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公民宋宝铃同志将依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履行法定程序,向中共 中央所在地北 京市公安局刑事报警系统正式报案;元旦后,宋宝铃同志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最高人民 法院提起控诉状 ,请中共中央纪检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和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依据贵党党章、党规和法律依 法履行相关职 务规定,谢谢!
同时,我们特向你们赠送宋宝铃同志致胡锦涛同志五封法律信函等相关文件和原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 学教研室主任 、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会长高为学同志的重要著作《党的指导思想问题思考》,请中共中央中国工人( 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中国共产
党中央委员会建言献策函【中工建字第19号】
关于准备正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相关
法定程序的重要通知
兄弟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暨胡锦涛总书记,
中共中央纪检委贺国强书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书记,
亲爱的同志们:
为使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不受侵犯,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严肃性,为确保无产阶级两党制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依法治国的方略不被亵渎,我们依法向贵党中央、向胡锦涛同志 本人发出如下重要通知:如果作为执政党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 主席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元旦即将到来之际,在中央电视台向全国各族人民所作的例行元旦贺词里依然我行我 素地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把宪法规定的我国各族人民的指导思想拦腰截断的话,中工(共) 中央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公民宋宝铃同志将依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履行法定程序,向中共中央所在地北 京市公安局刑事报警系统正式报案;元旦后,宋宝铃同志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 法院提起控诉状 ,请中共中央纪检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和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依据贵党党章、党规和法律依法履行相关职 务规定,谢谢!
同时,我们特向你们赠送宋宝铃同志致胡锦涛同志五封法律信函等相关文件和原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主任 、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会长高为学同志的重要著作《党的指导思想问题思考》,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分送 九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
谨致以新世纪中国共产党人的敬礼!
中国工人(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主席:齐志平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办公厅分送 九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
谨致以新世纪中国共产党人的敬礼!
中国工人(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主席:齐志平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__________________
华乔
You just never give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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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人(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中国共产
党中央委员会建言献策函【中工建字第19号】
关于准备正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相关
法定程序的重要通知
兄弟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暨胡锦涛总书记,
中共中央纪检委贺国强书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书记,
亲爱的同志们:
为使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不受侵犯,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严肃性,为确保无 产阶级两党制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依法治国的方略不被亵渎,我们依法向贵党中央、向 胡锦涛同志 本人发出如下重要通知:如果作为执政党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央军委 主席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元旦即将到来之际,在中央电视台向全国各族人民所作的例行元旦贺词 里依然我行我 素地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把宪法规定的我国各族人民的指导思想拦腰截断的话 ,中工(共) 中央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公民宋宝铃同志将依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履行法定程序,向中共 中央所在地北 京市公安局刑事报警系统正式报案;元旦后,宋宝铃同志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最高人民 法院提起控诉状 ,请中共中央纪检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和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依据贵党党章、党规和法律依 法履行相关职 务规定,谢谢!
同时,我们特向你们赠送宋宝铃同志致胡锦涛同志五封法律信函等相关文件和原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 学教研室主任 、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会长高为学同志的重要著作《党的指导思想问题思考》,请中共中央中国工人( 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致中国共产
党中央委员会建言献策函【中工建字第19号】
关于准备正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相关
法定程序的重要通知
兄弟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暨胡锦涛总书记,
中共中央纪检委贺国强书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书记,
亲爱的同志们:
为使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不受侵犯,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严肃性,为确保无产阶级两党制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依法治国的方略不被亵渎,我们依法向贵党中央、向胡锦涛同志 本人发出如下重要通知:如果作为执政党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 主席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元旦即将到来之际,在中央电视台向全国各族人民所作的例行元旦贺词里依然我行我 素地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把宪法规定的我国各族人民的指导思想拦腰截断的话,中工(共) 中央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公民宋宝铃同志将依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履行法定程序,向中共中央所在地北 京市公安局刑事报警系统正式报案;元旦后,宋宝铃同志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 法院提起控诉状 ,请中共中央纪检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和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依据贵党党章、党规和法律依法履行相关职 务规定,谢谢!
同时,我们特向你们赠送宋宝铃同志致胡锦涛同志五封法律信函等相关文件和原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主任 、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会长高为学同志的重要著作《党的指导思想问题思考》,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分送 九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
谨致以新世纪中国共产党人的敬礼!
中国工人(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主席:齐志平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办公厅分送 九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
谨致以新世纪中国共产党人的敬礼!
中国工人(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主席:齐志平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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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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